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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8-07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面向社会引进博士研究生及以上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学简介

    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是以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和哈密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整合资源设立的自治区唯一一所聚焦能源与铁路运输领域、覆盖轨道交通全产业链的公办本科层次职业院校。

    学校始终坚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锚定职业教育办学本色深耕办学特色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布局与新疆区域发展需求秉持厚德、博学、精技、笃行的校训精神。学校先后获评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教育部第二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教育部“1+X”试点院校国家铁路局全国铁路机车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考试考点、国铁集团机车驾驶人员培训基地;是新疆第三批优质高等职业学校、首批工匠学院

    学校主校区位于哈密市总占地面积1992。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机车车辆学院、高铁工程学院、轨道交通运输学院、能源动力学院、能源化工学院、未来技术学院、能源装备制造学院、现代物流学院、健康与护理学院、文化旅游学院、公共基础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4个教学单位。现有教职工800拥有全国优秀教师、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黄炎培职业教育奖杰出教师奖天山英才教育教学名师、新疆工匠天池特聘教授等人才称号20余人。全日制在校生11000人。2024年入选国家级产教融合典型案例2025年获自治区教学成果特等奖1项、二等奖3建有9个自治区级以上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个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4个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和1个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境外高校毕业的研究生需取得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

    (七)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43周岁及以下;

    (八)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对应《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属于免费定向培养师范生未解除定向协议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引才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附件1)。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引才公告

    通过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官网、公众号发布引才信息。

    (二)报名

    高层次人才引进启用“绿色通道”引才机制,全年接受申报,随时予以受理。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条件、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

    3.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附件4)及所需佐证材料(扫描件或电子版)整理为一个压缩包,发送至相应邮箱,邮件按照“申请岗位代码+所学专业+姓名”命名。

    (三)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发布招聘岗位专业需求是否一致。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核

    1.单位考核:通过初审者,由二级学院组织试讲、面试等专业考核;

    2.校级面试:通过单位考核者,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综合面试;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面试的视为自行放弃考核面试。

    (五)体检

    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分别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由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另行指定三甲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察

    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表现、廉洁自律、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核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结果经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和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官网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依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拟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个人档案转递至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

    五、薪酬待遇及政策支持

    (一)薪酬待遇

    学校为引进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主要包括基本薪酬(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岗位津贴、购房补贴、生活补助、安家费、博士津贴和科研启动金。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薪酬待遇。

    (二)职称评聘

    已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可按专业技术岗五级聘任;具有正高级职称者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聘任岗位。

    (三)项目申报

    积极推荐引进人才申报各类自治区级及以上人才项目共享校内实验室设备,优先推荐省部级项目。符合条件的引进博士统一纳入学校博士后实践基地进行进站培养管理。

    (四)工作生活保障

    学校按需配置办公、实验用房提供人才公寓;统筹解决子女就学,帮助协调家属就业完善全方位配套保障。

    六、招聘监督

    (一)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有关事宜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二)为保证此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有效防止和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发生保证人才引进招聘工作的客观、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0902-2389985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官网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并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核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902-2389217

    通讯地址: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人事处(哈密市伊州区类路21号)



    附件:

    1.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2026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

    2.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23年9月)

    3.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8月)

    4.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


    新疆能源铁道职业技术大学

        2026年8月7日